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关于征集2023年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“领跑者”企业培育项目的通知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:
为深入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“领跑者”企业培育六大行动,支持集群企业科技创新、管理规范、上市融资、做大做强,优化集群生态,强链补链延链,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,省厅制定了《2023年度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“领跑者”企业培育项目申报指南》(见附件),征集产业集群发展项目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把项目关。请各地按要求组织优选符合条件的集群项目报送相关材料,对申报流程的合规性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,对推荐上报项目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核验,并出具推荐报告,同类项目排出优先顺序,确保所申报项目真实有效,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。
二、不重复申报。按照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的原则,每个申报项目及所提供的有关票据,均应为首次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凭证依据,已获得2023年度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、重复申报。
三、按时报送材料。请各地于8月15日前,将推荐报告、项目申报材料等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厅(纸质版一式三份、电子版拷贝U盘或刻录光盘),电子版正文和附件为pdf格式,表格为excel格式。
联系人:边少阳、张阳
电话:0311-87902618、87903827
附件:2023年度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“领跑者”企业培育项目申报指南
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2年7月27日